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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新增违法违规建设“零容忍”
更新时间:2020-06-18 08:43:37    来源:中华建设网    点击:869次

  日前,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依法依规编制规划、监督实施规划,防止出现违规编制、擅自调整、违规许可、未批先建、监管薄弱以及服务意识不强、作风不实等问题,切实“严起来”。对新增违法违规建设“零容忍”,一经发现,及时严肃查处。


  《通知》要求,规范规划编制审批。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编”“审”分离机制。规划编制实行编制单位终身负责制;规划审查应充分发挥规划委员会的作用,实行参编单位专家回避制度,推动开展第三方独立技术审查。

  各地不得违反国土空间规划约束性指标和刚性管控要求审批其他各类规划,不得以其他规划替代国土空间规划作为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规划审批依据。

  不得以城市设计、工程设计或建设方案等非法定方式擅自修改规划、违规变更规划条件。

  《通知》要求,严格规划许可管理。坚持先规划、后建设。未取得规划许可,不得实施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不得以集体讨论、会议决定等非法定方式替代规划许可、搞“特事特办”。

  严格依据规划条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展规划核实。无规划许可或违反规划许可的建设项目不得通过规划核实,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农村地区要有序推进“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严禁借农用地流转、土地整治等名义违反规划搞非农建设、乱占耕地建房等,坚决杜绝集体土地失管失控现象。

  《通知》要求,实行规划全周期管理。加快建立完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形成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建立规划编制、审批、修改和实施监督全程留痕制度。加强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按照“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要求开展城市体检评估并提出改进规划管理意见。

  对新增违法违规建设“零容忍”,一经发现,及时严肃查处;对历史遗留问题全面梳理,依法依规分类加快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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