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中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通知
集团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群众: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国资委党委及陕建控股集团党委工作要求,根据集团党委《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安排,坚持开门搞教育,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自觉接受监督。现面向集团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群众及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
二、征求意见内容
围绕“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重点征求以下方面意见建议:
1.对集团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在政绩观认识、政绩导向、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是否存在政绩观偏差和错位,是否存在急功近利、重“显绩”轻“潜绩”、重短期轻长远、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等错误政绩观表现。
2.对集团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在联系群众、服务职工、履职尽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是否存在“新官不理旧账”、违背群众意愿不切实际决策、政策规划“翻烧饼”等问题。
3.对集团改革发展、项目管理、生产经营等重点工作中不符合正确政绩观要求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特别是在工程项目建设、市场开拓、安全生产、降本增效、清收清欠等方面的思路举措和改进建议。
4.对集团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方式、内容、效果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5.其他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意见方式
1.电子邮箱反馈:请发送邮件至集团学习教育工作专班邮箱(sjssj_dyh@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政绩观学习教育意见建议”。
2.电话反馈:0911-8808871(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3.书面投递:可向集团学习教育工作专班办公室投递书面材料,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新区中环大道与子长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西陕西建工第十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政办公室,邮编:716000。
四、有关要求
1.意见建议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聚焦主题、言之有物,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提倡实名反映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反馈。
3.集团学习教育工作专班将对征集到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汇总、分类研究、充分吸纳,并严格保密,切实保护建议人合法权益。
4.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建言献策,确保征求意见工作取得实效。
中共陕西建工第十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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